一、签订时间节点管理——入职时间轴
高风险应在入职当日/次日签订劳动合同
合同生效
检查是否已签
最后期限
⚠️ 超30天未签已违法,双倍工资风险
Labor employment
本页面涵盖劳动合同签订、试用期管理、合同履行变更与续订、解除与终止、薪酬加班与社保合规、劳动争议处理及行业典型案例八大篇章。
本篇覆盖劳动合同签订规范的的全部内容,重点放在时间节点、审核清单、风险自查和证据标准。
检查是否已签
⚠️ 超30天未签已违法,双倍工资风险
| 阶段 | 时间范围 | 月数 | 单倍/双倍 | 仲裁时效起算点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第一阶段 | 入职第31天至满1年 | 11个月 | 双倍工资 | 满1年当日 |
| 视同无固定期限 | 满1年后 | — | 11个月双倍一次性应付 | 满1年当日 |
| 续订谈判期 | 合同到期前30天 | — | — | 合同到期当日 |
| 检查项 | 操作要求 | 责任部门 | 时间要求 | 异常处理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入职当周 | 发起合同签订流程 | 用人部门+HR | 入职1~3天内 | 员工拒绝签字→书面催告留存证据 |
| 合同文本审核 | 确认条款与录用条件一致 | HR | 入职1周内 | 条款不符→重新协商 |
| 合同签收存档 | 员工签收联返还公司存档 | HR | 签订当日 | 未返还→不发薪/不办理入职 |
| 合同到期预警 | 发出续订或终止通知 | HR | 到期前60天 | 未回复→再次书面催告 |
| 无固定期限评估 | 满10年/二次合同到期前 | HR | 到期前90天 | 符合条件→必须订立无固定期限 |
满足即进入无固定期限判断路径
国企/改制企业常见
无第39/40条过错(第二次到期前评估)
| 情形 | 是否计入 | 备注 |
|---|---|---|
| 试用期 | ✅ 计入 | 试用期即算入工龄 |
| 病假期间 | ✅ 计入 | 医疗期不超过规定期限 |
| 事假期间(单位批准) | ✅ 计入 | 须有请假审批记录 |
| 劳动合同间断不超过3个月 | ✅ 计入 | 部分地区口径,以当地为准 |
| 关联公司调动(非劳动者原因) | ✅ 可计入 | 须原单位出具离职证明 |
| 劳务派遣(被派遣至本单位工作) | ❌ 不计入 | 派遣期间不算本单位连续工龄 |
| 劳动合同间断超过6个月 | ❌ 一般不计入 | 部分地区有特殊规定 |
身份证原件+复印件、学历/资质证书、离职证明,体检报告
HR+用人部门确认岗位、薪资、入职日期、试用期及录用标准
HR生成合同文本,填写必备条款,法务/顾问复核
双方在每页签字/骑缝签字,各执一份,员工签收
录入HR系统、标记到期预警、扫描存档
登录社保系统办理增员,确认入职当月起效
试用期管理是劳动合同签订后的高危环节,试用期内的考核、解除、转正都有严格的法律要求。
了解岗位职责、制度要求、考核标准
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并做书面提醒
形成绩效反馈并保留书面记录
填写《试用期考核表》,员工签字确认
HR与部门负责人联合审批,发出转正/解除通知书
| 不合格情形 | 量化标准(示例) | 证据类型 |
|---|---|---|
| 绩效考核不达标 | 试用期KPI得分<60分 | 考核表、评分记录 |
| 旷工 | 累计旷工≥3天 | 考勤记录、主管证明 |
| 违反制度 | 违反同一制度条款≥2次 | 警告书、签字确认 |
| 技能不达标 | 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岗位资质证书 | 证书记录 |
| 重大失误 |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≥5000元 | 事故报告 |
| 合同期限 | 可约定试用期上限 |
|---|---|
| 3个月以下 | 不得约定试用期 |
| 3个月以上~1年以下 | ≤1个月 |
| 1年以上~3年以下 | ≤2个月 |
| 3年及以上/无固定期限 | ≤6个月 |
本篇围绕劳动合同变更、岗位调整和续订管理,强调协商变更、合法调岗和续订流程控制。
| 变更类型 | 是否需要协商 | 形式要求 | 常见情形 |
|---|---|---|---|
| 协商变更 | ✅ 双方协商一致 | 书面形式 | 岗位调整、薪资调整、工作地点变更 |
| 单方变更(法定) | ❌ 不需要 | 书面通知 | 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、不能胜任 |
| 客观情况重大变化 | ✅ 须协商 | 协商记录 | 企业转产、技术革新、经营方式调整 |
| 临时性变更 | ✅ 须协商 | 协商记录 | 项目借调、短期轮岗 |
企业转型、项目调整等
是→❌ 不合法,可拒绝
是→❌ 须同时协商薪资调整
是→✅ 合法调整
须有考核记录
须有医疗期届满证明
用人部门评估续订、不续或降级续订
同意续订→准备新合同/变更协议
续订无固定期限须特别标注
⚠️ 超30天未签合同须支付双倍工资
| 情形 | 续订结果 |
|---|---|
| 连续工作满10年,员工要求续订 | 必须续订无固定期限 |
|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合同,员工要求续订 | 必须续订无固定期限 |
| 距法定退休不足10年的10年老员工 | 必须续订无固定期限 |
| 固定期限合同到期,单位不同意续订 | 终止合同,支付N |
| 固定期限合同到期,员工不同意续订 | 正常终止,无补偿 |
| 固定期限合同到期,双方同意续订固定期限 | 可续订固定期限(注意次数限制) |
本篇覆盖协商解除、过错性解除、非过错性解除与经济性裁员,是实务中赔付和争议最高发的部分。
| 提出方 | 经济补偿 | 备注 |
|---|---|---|
| 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 | 必须支付N | 无论合同期限是否届满 |
| 劳动者提出协商解除 | 无需支付 | 除非协议另有约定 |
| 在职年限 | 补偿月数 | 在职年限 | 补偿月数 |
|---|---|---|---|
| 6个月以下 | 0.5个月 | 满2年半~3年 | 3个月 |
| 满6个月~1年 | 1个月 | 满3年~3年半 | 3.5个月 |
| 满1年~1年半 | 1.5个月 | … | … |
| 满1年半~2年 | 2个月 | N年 | N个月 |
| 满2年~2年半 | 2.5个月 | 上限 | 12个月(工资高于3倍社平) |
| 法条 | 情形 | 证据要点 | 常见错误 |
|---|---|---|---|
| 第39条第①项 | 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 | 录用条件文件、考核记录、员工签字确认 | 录用条件未量化/未告知员工 |
| 第39条第②项 | 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| 制度已公示/告知记录、违纪事实证据、警告记录 | 制度未经民主程序/未公示 |
| 第39条第③项 | 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害 | 失职行为认定证据、损害结果证明、因果关系 | 无法证明因果关系 |
| 第39条第④项 | 兼职且拒不改正 | 兼职证据、要求改正通知、员工仍不改正的证据 | 兼职未影响本职工作 |
| 第39条第⑤项 | 劳动合同无效 | 欺诈/胁迫证据(如假学历、假资质) | 须经仲裁确认无效 |
| 第39条第⑥项 | 被追究刑事责任 | 刑事判决书 | 仅被拘留/取保候审不构成解除理由 |
收集证据、听取员工陈述申辩、形成调查报告
对照规章制度、确认事实和法条准确
⚠️ 必须程序,书面通知并保留签收回执
写明解除理由、日期和各项待遇结算
当面送达最佳;邮寄须留存快递单和签收记录
社保减员、档案转移、开具离职证明
| 情形 | 前提条件 | 附加要求 | 代通知金 |
|---|---|---|---|
| 劳动者患病/非因工负伤,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 | 医疗期已满;须先另行安排工作 | 医疗期证明、另行安排工作记录 | 可提前30日通知或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 |
|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,经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 | 须有不能胜任的考核记录 | 第一次不胜任→培训/调岗→再次不胜任的完整记录 | 可提前30日通知或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 |
| 客观情况重大变化,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| 须存在客观情况变化;须经过协商程序 | 客观情况变化的证明材料、协商记录 | 可提前30日通知或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 |
| 实际工作年限 | 本单位工龄 | 医疗期月数 |
|---|---|---|
| 10年以下 | 5年以下 | 3个月 |
| 10年以下 | 5年以上 | 6个月 |
| 10年及以上 | 5年以下 | 6个月 |
| 10年及以上 | 5年~10年 | 9个月 |
| 10年及以上 | 10年~15年 | 12个月 |
| 10年及以上 | 15年~20年 | 18个月 |
| 10年及以上 | 20年及以上 | 24个月 |
| 医疗期 | 累计计算期间 |
|---|---|
| 3个月 | 6个月内累计病休 |
| 6个月 | 12个月内累计病休 |
| 9个月 | 15个月内累计病休 |
| 12个月 | 18个月内累计病休 |
| 18个月 | 24个月内累计病休 |
| 24个月 | 30个月内累计病休 |
制度内容合法、经民主程序制定并向员工公示
考核前明确指标,考核后生成结果并送达员工签字确认
培训计划/调岗通知书面送达,保留签到记录
培训/调岗后再次考核,结果仍不胜任的书面记录
提前30日书面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,完成工会程序
| 解除类型 | 是否支付补偿 | 核心要件 | 重点风险 |
|---|---|---|---|
| 协商解除 | 视约定和提出方而定 | 真实自愿、协议完整 | 协议要素缺失 |
| 过错性解除(第39条) | 通常不支付 | 法定过错+充分证据 | 制度无效、证据不足 |
| 非过错性解除(第40条) | 支付 N 或 N+1 | 法定事由+程序完备 | 保护期判断错误 |
| 经济性裁员(第41条) | 支付 N | 实体要件+程序要件 | 条件不符仍批量裁员 |
本篇覆盖工资与加班费,综合工时与不定时工时,五险一金及工伤认定流程。
加班费 = 加班时(天)数 × 加班费计算基数 × 支付比例
加班费计算基数确认顺序:①劳动合同有约定→按约定(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);②集体合同有约定→按集体合同;③无约定→按正常工作时间工资
| 加班类型 | 支付比例 | 计算方式(以日工资为基数) |
|---|---|---|
| 工作日加班 | 150% | 日工资 ÷ 8小时 × 加班时数 × 150% |
| 休息日加班(不能安排补休) | 200% | 日工资 × 加班天数 × 200% |
| 法定节假日加班 | 300% | 日工资 × 加班天数 × 300% |
| 工时制度 | 是否需要审批 | 加班费规定 | 适用岗位(示例) |
|---|---|---|---|
| 标准工时制 | 否 | 超时、超日、超月标准均需支付加班费 | 一般岗位 |
| 综合计算工时制 | 须劳动行政部门审批 | 综合计算周期内总工时超过标准部分按150%支付 | 交通/铁路/航空/旅游等特殊行业 |
| 不定时工时制 | 须劳动行政部门审批 | 不适用加班费规定(法定节假日加班仍需支付) | 高管、外勤、司机等 |
| 险种 | 员工缴纳比例 | 单位缴纳比例 | 备注 |
|---|---|---|---|
| 养老保险 | 8% | 16% | 累计满15年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|
| 医疗保险 | 2% | 8~10% | 含生育保险(由单位缴纳) |
| 失业保险 | 1% | 0.5~1% | 须非自愿失业才可领取 |
| 工伤保险 | 不缴 | 全额缴(单位全额承担) | 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待遇 |
| 生育保险 | 不缴 | 全额缴 | 2020年后已并入医疗保险 |
| 住房公积金 | 5~12% | 5~12% | 上下限由各省市规定 |
→ 事故伤害
①工作场所+工作原因 ②预备/收尾性工作 ③履行职责受暴力伤害 ④职业病 ⑤因工外出 ⑥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责交通事故
1~4级:按月发放伤残津贴;5~10级: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
本篇覆盖竞业限制协议、服务期协议的特殊规定和实务操作要点。
| 适用对象 | 期限上限 | 补偿标准 | 违约责任 |
|---|---|---|---|
| 高级管理人员 | 不超过2年 | 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| 按照约定支付 |
| 高级技术人员 | 不超过2年 | 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| 按照约定支付 |
| 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| 不超过2年 | 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| 按照约定支付 |
| 适用情形 | 期限要求 | 费用处理 | 注意事项 |
|---|---|---|---|
|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 | 约定服务期 |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须支付违约金 | 违约金不得超过培训费用 |
| 约定服务期且用人单位已履行合同义务 | 服务期期限可长于合同期限 | 劳动者在服务期内不可单方解除 | 单位不得要求支付培训费用 |
本篇重点覆盖争议处理路径、劳动仲裁核心规则和举证责任分配。
适合事实清楚、双方仍愿意合作的情形
可申请司法确认,获得强制执行效力
审限45日,可延长15日
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
| 项目 | 规则 |
|---|---|
| 申请时效 | 一年(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拖欠劳动报酬的,劳动关系终止后一年内提出) |
| 管辖 | 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|
| 审限 | 45日(可延长15日),逾期未裁决可向法院起诉 |
| 一裁终局适用范围 | 追索劳动报酬/工伤医疗费/经济补偿或赔偿金,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 |
六个案例分别覆盖制造业、互联网/科技、零售/连锁、高温作业、新业态和奖金争议场景。
制造业一线操作工月薪通常由基本工资+加班费+全勤奖+夜班津贴等多项组成,劳动合同通常约定基本工资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。
刘某为某电子制造企业操作工,月均应发工资约6500元(其中基本工资2100元,加班费约3000元,全勤奖300元,夜班津贴600元)。劳动合同约定"加班费按基本工资为基数计算"。刘某离职后主张公司按基本工资计算加班费存在差额,要求公司补发加班费差额约4.2万元。
互联网/科技企业核心技术岗位员工流动频繁,竞业限制协议普遍适用,但执行中存在诸多不规范之处。
张某为某互联网公司高级算法工程师,月薪4.5万元。离职后竞业限制期限约定为2年,公司按月支付补偿3000元/月,并约定违约金50万元。张某离职后入职同行业竞争对手公司,公司起诉索赔,张某反诉要求继续支付补偿。
零售/连锁行业门店分布广,门店撤销、合并时劳动关系处理复杂,派遣外包模式普遍,劳动风险较高。
某连锁超市关闭2家门店,涉及员工32人。公司以"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"为由,直接向员工发出解除通知,只支付经济补偿金N,未支付代通知金。部分员工已签无固定期限合同。员工集体申请仲裁,主张违法解除赔偿金2N。
室外高温作业行业高温津贴发放不规范问题突出,企业常误以为防暑饮料可以替代高温津贴。
李某为某建筑公司钢筋工,公司未发放高温津贴,仅在夏季提供绿豆汤消暑。离职后李某申请仲裁,要求支付三年高温津贴约4500元。公司抗辩称已提供防暑降温措施,无需另行支付津贴。
外卖、快递等平台经济兴起后,骑手与平台之间的法律关系认定争议大量出现。
王某为某外卖平台骑手,注册为"个人骑手",接单跑单约2年,日均工作8-10小时,接受平台派单并因交通事故受伤。王某申请仲裁要求确认与平台存在劳动关系并主张工伤待遇。平台主张双方为合作关系,骑手自行购买商业险。
年终奖发放规则不明确或约定模糊,容易引发离职员工比例奖金争议。
陈某于2024年12月15日离职,公司以"年终奖须在发薪日仍在职方可领取"为由拒绝支付年终奖。陈某2024年度在岗约11.5个月,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A。公司制度仅规定"年终奖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及员工绩效情况发放"。